[石景山区]关于申报研发机构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景山区促进应用场景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和《石景山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2020年度鼓励企业认定研发机构资金申报工作即日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且实体在石景山区的企业,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对新获得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实体在石景山区的企业,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三)以上新迁入的,经评审,最高给予等额项目资金支持;
(四)本条款与第四条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条件
1. 在石景山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单位;
2. 企业信用情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4. 认定范围: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5. 新获得认定时间为2019年,并且获得认定的实体在我区;
6. 迁入研发机构无认定时间限制,要求企业2019年完成迁入我区所涉及的工商、纳税等手续办理,同时要求研发实体一并迁入我区。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 《石景山区研发机构奖励项目申报书word版》(附件);
2. 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件;
3. 申请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全套申报材料;
4. 获得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认定的批复、挂牌等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请以“企业名称+研发机构奖励”命名,发送至kwzcdx@163.com邮箱。
四、征集时间
截止报送电子材料时间:2020年3月5日,到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支持,且不纳入下一年度支持。
五、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现阶段申报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版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后续如需提供纸质版材料,将另行通知;
(二)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信息,对于提供虚报信息等问题,一经发现,将被纳入失信记录,影响下一步政府资金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嘉璐
联系电话:88791352
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