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享受即征即退优惠的,开具发票时是否需要备注软件产品的版本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登记软件产品的个别模块或子系统时,应在开具发票备注栏中注明相应的登记证书软件产品名称。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的纳税人,不能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应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软件产品名称在开票中需要缩写的,可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全称,在货物品名栏目使用缩写。但一种软件产品名称只能使用一个固定的缩写。
2.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软件产品如何开具发票?
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应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非软件部分分开核算其销售额、进项税额,销售时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多款软件产品,分别获取了不同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均符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条件。纳税人是否需要将每款软件办理即征即退备案?
纳税人办理一次资格备案即可,但在申请即征即退时,不同的软件产品必须分别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退还的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的研发,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优惠吗?
作为不征税收入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但未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可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嵌入式软件享受了增值税的即征即退,开发票的时候备注栏要如何填写?
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具发票时,可在发票备注栏分别注明软件、硬件部分的销售额。未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的纳税人,不能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可在发票清单中注明。
6.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7.纳税人享受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后发生了退货情况,应如何处理?
软件产品办理增值税退税后发生退货或折扣折让等情况的,纳税人应依法补缴已退税款。



